罗田县凤城大道三期(K0+550-K0+968段)工程项目 多余土方出售邀请函
致: (意向购买人)
罗田县凤城大道三期(K0+550-K0+968段)工程项目多余土方出售,为了保证合法、公平的开展出售工作,计划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罗田县凤城大道三期(K0+550-K0+968段)工程项目多余土方出售
2、最低限价:8.3 元/m³ (自装自提)
3、项目范围:罗田县凤城大道三期(K0+550-K0+968段)工程项目多余土方出售(具体位置以出售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边界线为准。
4、本次出售量:约20528.63m³(据实结算,以测量验收方量为准)。
5、确定购买人:现场公开各意向购买人报价,按最终有效报价的最高单价确定购买人。
6、运输方式:购买方自带运输车辆外运,平车限载运输。
7、运输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合同期满后,购买人无条件退出施工场地。(因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原因,经双方协商顺延)。
8、结算方量:由第三方验收机构在出售方划定的区域内进行测量验收,出售方以测量验收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二、意向购买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二)企业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记录证明)。
(三)企业经营范围须具有水洗砂或机制砂加工与销售或(碎石、废料、建筑用石等)材料加工与销售,并出具环评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有水洗砂或机制砂加工与销售或(碎石、废料、建筑用石等)材料加工与销售,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书。
(四)运输车辆必须是渣土运输执法监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局)取得行政许可的城市渣土运输车。(购买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公司提供)
三、意向购买人资格确定
1、意向购买人在2024年08月09日18:00 时前向罗田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邮箱: 1466817672@qq.com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进行意向购买人资格审查。
2、意向购买人在收到邀请函开始后向指定邮箱提交资质审查材料,即视同意向购买人对购买须知无异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购买人,在1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缴纳购买保证金。意向购买人应仔细检查提交的电子资料是否完备。
3、审查时间:于2024年08月10日至2024年08月12日18:00时前。
4、结果通知:按各意向购买人预留联系电话或邮箱告知(意向购买人发送资格文件时必须预留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邮箱发送的内容,否则,造成资格不合格及其他情况由意向购买人自行承担)
罗田县凤城大道三期(K0+550-K0+968段)工程
项目多余土方出售
报 名 登 记 表
1 | 意向购买人名称 | |
2 | 意向购买人资质 | |
3 | 意向购买人地址 | |
4 | 意向购买人联系电话 | |
5 | 意向购买人电子邮箱 | |
6 | 报名时间 |
(签章)